直接写——
日前洛水之会,得君一诗,读之再三,夜不能寐。非为诗中之辞,而为诗外之意。君以弱冠之龄,能见人所未见,言人所不敢言,实非常人。
今闻君已在漕运司任职,管粮草调度,此乃国脉所系。官虽卑,责实重。君能脚踏实地,从微末做起,不慕虚名,不求捷径,此诚大丈夫之志。愿君慎始敬终,不负此任。
前日叔父告知,有李子雄者至府中,为其子求亲。我已辞之。
这里她写得很克制,没有写自己如何拒绝,也没有写原因,只是陈述事实。但“我已辞之”四个字,分量足够。
她顿了顿,继续写:
君前番所言,我已铭记。韦家与李子雄,此后自当远之。此事不便多问,但君之见识,我素来信服。
附上一诗,非为酬和,只是……有感而发。
她放下笔,取过一张新纸,写下一首诗:
洛水春深柳色新,
青衫一别隔风尘。
莫言身是泥中絮,
自有青天送月人。
她将诗笺折好,与信一起封好,放在案上。
夜风吹进来,烛火晃了晃。
她拿起那块吃了一半的奶酥小方,慢慢吃完。
很甜。
她嘴角微微弯了一下。
窗外,月亮很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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